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1928.“在往书珥路上的泉旁”表示这种真理来自从记忆知识发出的那些事物。这从“泉”、“路”和“书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如前所述,“泉”表示真理;“路”表示通向真理并来自真理的道路,如前所示(627节);而“书珥”则表示诸如可以说仍在旷野,也就是说,尚未获得任何生命的那种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当来自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真理与爱的属天元素正在流入的真理联合或结盟时,就说这些真理获得生命,因为真理的实际生命由此而来。真实事物,即真理是按着天上社群联结在一起的方式而联结在一起的;它们也对应于这些社群,因为人的内层就是一种微型天堂。真实事物或真理若未按着天堂社群的形式而联结在一起,就尚未获得生命,因为在此之前,来自主的爱的属天元素无法适合流入。当两边具有相似的形式,或人的微型天堂是大天堂的一种相对应的形像时,它们才首次获得生命。在此之前,没有人能被称为一个天堂般的人。
将要从自己或凭自己的能力掌管整个天堂的主在世时将其外在人,即人身或人性本质中的真理和良善恢复成这种秩序。但祂因感知到祂的理性在孕育之初并不适合这种秩序,如前所述(16:4-5;1911, 1914, 1916节),所以就思考原因,发现源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属世真理尚未获得生命,也就是尚未恢复成天堂的秩序。此外,信之真理根本没有生命,除非一个人过着一种仁爱的生活,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从仁爱流出,就住在仁爱里面;当这些真理住在仁爱里面,并从仁爱流出时,它们就有了生命。生命就住在仁爱里面,从来不住在缺乏仁爱的真理里面。
“书珥”表示尚未获得生命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一点从该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书珥是一片旷野,离红海不远,因此在埃及的方向上,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摩西使以色列从红海启程,他们出去到了书珥的旷野;从那里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着水。(出埃及记15:22)
它在埃及的方向上,这一点同样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论述以实玛利的后代的地方:
他们从哈腓拉住到埃及前的书珥。(创世记25:18)
撒母耳记:
扫罗击打亚玛力人,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撒母耳记上15:7)
又:
大卫突袭基述人、基色人和亚玛力人,这些人自古以来就住在那地,从书珥直到埃及地。(撒母耳记上27: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书珥”表示最初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尤表仍在旷野中,也就是说,尚未照着天堂社群的秩序或形式而与其余的知识结合的那种知识,因为它在埃及前,而“埃及”在各种意义上都表示记忆知识,如前所示(1164, 1165, 1186, 1462节)。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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